本帖最后由 hauy11 于 2012-7-20 23:28 编辑
国道G106线清远段路面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国道G106线清远段路面改造工程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该项目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国道G106线清远段路面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路面改造 项目概要:项目属一级公路,起点位于韶关与英德市交界(K2318+800),沿旧路走向往南经过青塘、白沙、迳头、水头、石角、汤塘,终点位于从化与清远交界(K2404+461.730),全长约82.662公里,约2.3公里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0米,其余约80.4公里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1.5米。其中包含35座简易桥梁,涵洞325座。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 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搅拌废水;废气:主要是扬尘废气污染以及运输车辆尾气;噪声: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固废:主要是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态:施工过程中造成沿线的植被破坏、地表裸露、水土流失等; 2、营运期 废水:主要是路面雨水;废气:各种类型机动车辆所排放的尾气以及路面扬尘;噪声:公路行驶的发动机产生的噪声等;固废:主要是少量的地面垃圾;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废水: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各环节; 废气:对扬尘采用防风遮挡、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和道路洒水等;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噪声扰民,控制两旁居民住宅距离,采取各种有用隔声措施,防止运营期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固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管理,及时清运;施工各类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关资质单位处理; 生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序,加强管理,尽量减弱对生态环境系统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且通过本工程建设,可以有效缓解交通拥挤情况,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只要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保、节能降耗等措施,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同时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泛征询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国道G106线清远段路面改造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及相关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认为目前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希望采取什么方式减缓环境影响;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远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2219 评价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922604068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