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ingingfu 于 2012-8-22 20:38 编辑
智慧新城周边道路一期工程-智慧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佛开高速至华宝南路段)、智慧路西延线工程(华富路至佛开高速路段)、佛开高速东侧区间路工程(智慧路至存院围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建设概要 项目名称:智慧新城周边道路一期工程-智慧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佛开高速至华宝南路段)、智慧路西延线工程(华富路至佛开高速路段)、佛开高速东侧区间路工程(智慧路至存院围路); 建设单位:禅城区和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季华二路南侧智慧新城内; 项目概况:智慧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佛开高速至华宝南路段):东西走向,东起华宝南路,西至佛开高速,总长700m。雨水管约700米,污水管约700米,沥青路面18000平方米。道路机动车道宽4.5m,车道及人行道宽2.5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 智慧路西延线工程(华富路至佛开高速路段):东西走向,东起佛开高速连接智慧路,西至华富路,总长250米,宽30米。道路机动车道宽4.5m,车道及人行道宽2.5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 佛开高速东侧区间路工程(智慧路至存院围路):南北走向,南起存院围路,北至智慧路,总长260米,宽20米。道路机动车道宽4.5m,车道及人行道宽2.5m。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车速为40km/h。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废气:拟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等;营运期主要为汽车运输产生的汽车尾气及路面扬尘; 2、废水:主要是施工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雨水对建筑材料堆的冲刷对水体的污染;营运期为路面雨水冲刷对水体的污染; 3、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施工弃土,施工期生活垃圾等; 4、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期间的机械噪声,噪声级在75-90dB(A)范围内,建成营运后主要是来往车辆造成的交通噪声; 5、生态环境:主要是施工期道路管网开挖,道路等工程有临时性的施工占地。土石方作业中,地表植被将受到损失,农田等被占用造成局部水土流失;石料场还将产生噪声、扬尘,从而给生态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施工期TSP影响较严重,采取洒水、遮盖及大风天停止施工等防尘措施,粉尘影响和污染程度会明显减轻,实践证明,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后,一般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运营期间,应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明显超标的车辆进入道路,减少车辆尾气污染;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在敏感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 2、废水:本项目现场设置施工营地,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建材、水泥、油料、化学品等,禁止堆放在民用水井等水体附近,用防雨布覆盖,必要时应设围栏,以免有害物质被雨水冲刷进入水环境。施工中的沥青渣、建筑垃圾等不得就地倾倒,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指定地点,或按有关规定处理。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尽量集中于各路段的维修点进行,以方便含油污水的收集; 运营期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道路散失物造成污染;对道路雨污管线进行定时巡检,保证其正常运行。 3、噪声:施工期:制订拆迁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外,高噪声拆迁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营运期:根据工程特点和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噪声控制措施,如强化道路红线内的绿化带建设、对声环境超标的敏感点安装通风隔声门窗等。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产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场统一填埋处理;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处理。严禁将筑路余料随意堆置,应妥善保管,也可结合地方的建设要求,供乡村道路修建或其他建筑之用。弃土弃石尽量回填到道路建筑中,剩余可用于施工营地和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 营运期强化道路沿线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每天清扫,清扫的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5、生态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周边植物,不乱砍滥伐,按设计要求进行绿化恢复,防治水土流失。合理设置土方填挖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及时疏导雨水,以减少雨水对挖填坡坡面的冲蚀; 营运期:完善植被的恢复,加强绿化管理,做好沿线的绿化工作。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位于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内。项目为鼓励类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佛山市整体规划。本项目建设对于完善禅城区道路网络,服务于沿线的土地开发,提升沿线土地的价值,带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项目建设对沿线区域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不可避免的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至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项目沿线所涉及的居民区等敏感点受影响的个人、单位。 1、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噪声状况; 3、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 4、项目选线方案及建设规模的意见; 5、对本项目拟采取环境措施和资金投入的满意程度调查; 6、对本项目是否会对沿线经济发展及附近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进行评价; 7、对本项目的整体可行性给出受访者个人意见。 六、联系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禅城区和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禅城区张槎三路35号德晖花园6号楼四层1室 联系人:杨永成 联系电话:13902845271 2、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人: 傅颖欣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电子邮箱:466049499@qq.com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至9月5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方式及简本索取方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通过发送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亦可通过邮件或邮寄的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期限为2012年8月23日至9月5日。 禅城区和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