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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金海与金通大道连接道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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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海与金通大道连接道工程(一期)通海三支路、通海十四支路、通海十五支路、通海十八支路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重庆北部新区金海与金通大道连接道工程(一期)通海三支路、通海十四支路、通海十五支路、通海十八支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文)的规定,对“金海与金通大道连接道工程(一期)通海三支路、通海十四支路、通海十五支路、通海十八支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金海与金通大道连接道工程(一期)通海三支路、通海十四支路、通海十五支路、通海十八支路道路工程
2、项目概要
通海三支路、通海十四支路、通海十五支路、通海十八支路道路工程作为金海与金通大道连接道工程(一期)工程的一部分,其建设能够打通北部新区滨江带,将滨江景观休闲区域与金通大道联系起来,形成北部新区滨江地带的可达性的道路系统。
通海三支路南起金海大道,向东延伸,止于金通大道,道路全长893.128m;通海十四支路西起金海大道,向东延伸,止于规划的L42路,道路全长179.783m;通海十五支路北起金海大道,向南延伸,止于金通大道,道路全长730.640m;通海十八支路北起金海大道,向东南延伸,止于规划的L42路,道路全长963.193m。4条道路设计车速均为30km/h,标准路幅宽度均为16m,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通海三支路挖方177005m3,填方41850m3,挖余135155m3;通海十四路挖方20029m3,填方5250m3,挖余14779 m3;通海十五路挖方120210m3,填方74803m3,挖余45677m3, 通海十八路挖方142322m3,填方142144m3,挖余178m3,挖余土石方就近调配至金海大道缺方路基处。
道路工程及配套工程新增用地面积为127950m2,其中通海三支路占地面积39000m2,通海十四支路占地面积7150m2,通海十五支路占地面积36444m2,通海十八支路占地面积45356m2。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表土堆场临时占地面积10388m2,其中通海三支路临时占地面积2522m2,通海十四支路临时占地面积1265m2,通海十五支路临时占地面积4096m2,通海十八支路临时占地面积2505m2。
工程总投资共计17906.76万元,其中:通海三支路总投资5717.11万元;通海十四支路总投资1237.86万元;通海十五支路总投资4877.48万元;通海十八支路总投资6074.31万元。
工程计划2013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2月竣工通车,工期18个月。
(二)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根据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的SO2、NO2、PM10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地表水:评价河段水域中pH、COD、BOD5、氨氮、石油类、总磷等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声环境:区域声环境现状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1) 社会环境影响
拟建工程依托区域现有金通大道等道路实现物料运输,施工车辆的进出对现有道路交通系统构成一定影响,对市民的出行也将造成一些不便;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施工机械废气、粉尘、扬尘等污染物将对附近区域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2) 生态环境
(1) 占用土地
本工程道路及配套工程新增用地面积为127950m2,占地类型主要为未利用地。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表土堆场临时占地面积10388m2,施工时由于机械碾压、施工人员践踏等,使作业区周围的植被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实施植被恢复。
(2) 水土流失
本工程4条道路共挖余195789 m3, 其中剥离表土回用于绿化,废弃土石方调配至金海大道缺方路基处。填方、挖方可能使沿线地区局部生态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地表裸露后被雨水冲刷将造成水土流失,降低土壤肥力,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3) 废气
建设期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及汽车排出含CO、NOx废气。土石方开挖、出土装卸、汽车运输、建材堆放等产生扬尘,可使近地面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升高,达1.5mg/m3~30mg/m3,对环境空气产生局部的、短期的影响。
4) 废水
(1)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砂石料冲洗、混凝土拌和、养护;施工机械的修理、维护过程及作业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产生污油和露天施工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一定量的含油污水。
(2) 本工程施工期为18个月,施工人员每天需要排放一定数量的生活污水。
5) 声环境
施工期间使用的作业机械类型较多,有摊铺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等等。这些机械运行时在声源5m处的声级范围为76dB(A)~90dB(A)。因此,这些间歇性非稳态噪声源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6) 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10kg/d,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2、运营期
1) 社会环境
公路建成投入运营后,对公路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旅游业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对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呈正影响。
2) 生态环境
运营期间,随着绿化措施和工程措施的完成,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控制、生态破坏得到恢复,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基本上得到控制。
3) 废气
工程投入使用后,交通量将会逐年提高,公路营运期污染主要由行驶的车辆产生,汽车排出含CO、NO2的尾气将会对公路沿线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4) 噪声
拟建工程运营期大、中、小型车单车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标准要求。
5) 废水
运营期对附近水域产生污染的途径主要表现为路面径流,主要的污染物为石油类、COD及SS;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6) 固体废物
由于工程沿线无收费站等辅助设施,因此无固体废物产生。
7) 危险品运输
运载石油等危化品的车辆可能发生翻车事故,事故一旦发生,将可能对嘉陵江造成污染。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 环境空气减缓措施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
(1) 施工场地、堆场采取的减缓措施
① 采用分段封闭施工方式,尽可能缩短工期,避免大风天气施工。
② 工地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硬质密闭围挡;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处理;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砂井,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③ 施工现场、施工便道及未铺装的道路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降尘措施。
④ 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工程材料堆场进行覆盖及定期洒水,进入堆场的道路应经常洒水,使路面保持湿润,减少由于汽车经过和风吹引起的道路扬尘.
⑤ 在路面铺设过程中会有一定的沥青烟散发,但在铺平之后采用水冷降温,沥青烟很快消失;同时在摊铺过程中注意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
(2) 运输建筑材料、土石方产生粉尘的减缓措施
① 主城区城市道路上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和垃圾等易撒漏物质必须使用密闭式汽车装载;建筑工地出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专门人员对车辆进行冲洗和监管,保持密闭式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② 运输拆迁建筑垃圾和工程弃渣的车辆在施工现场应限定车速。
③ 土石方及水泥、砂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时,应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注意运输时必须压实,填装高度禁止超过车斗防护栏,散装水泥运输采用水泥槽罐车,避免洒落引起二次扬尘。
④ 合理安排内部调运路线,尽量选择调运线路短、远离敏感点的路线进行运输。
2) 声环境减缓措施
(1) 施工单位必须按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工15日前向环保管理部门申报,说明其工程项目、场所及可能排放的噪声强度和所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2) 尽量采用低噪声、振动小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
(3) 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及材料运输计划,施工车辆尽量避免在主干道和居民稠密区通行,避开行车高峰时间。
(4)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可能产生强噪声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06:00~22:00),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运作。
(5) 施工机械噪声将对机械操作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造成严重影响,建议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人工作时间,或对操作者及有关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耳塞、头盔等。
3) 水环境保护措施
(1) 施工场地及机械冲洗产生的含石油类及悬浮物废水应通过设置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2) 施工期临时排水通过临时排水沟(或管涵)排放,排水在进入地表水体前,通过沉砂池沉淀,确保临时排水不会将泥沙带入地表水体。
(3) 施工期设置旱厕,生活污水由吸粪车定期送至重庆九曲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排入嘉陵江。
(4) 施工材料堆放地点应远离嘉陵江。大风天气运输材料时应加蓬覆盖,防止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体污染。
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为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 生态环境恢复措施
(1) 工程在进行路基开挖、弃渣等前,对场地的表层有肥力的耕作层土壤进行保护,以便于施工后期的场地绿化和植被恢复。
(2) 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严格按照道路施工规范进行排水设计和施工,做好工程完工后的生态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3) 工程完工后,对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要及时恢复植被,以破坏多少,恢复多少为原则,对施工开挖暴露地段进行生态恢复,避免因施工而造成的生物量损失。
(4) 合理选择施工期,大规模土石方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在施工雨季来临之际,可选用防雨布或塑料薄膜进行铺盖,防止临时堆料、弃渣及开挖裸露土质边坡坡面等被雨水冲刷。
6) 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1) 如施工过程中发现有未发掘到的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通知文物保护单位,待文物发掘和清理完毕后才能恢复施工。
(2) 在施工期间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尽量避开敏感区域,从时间安排上要尽量避开上班高峰期,防止施工车辆造成交通堵塞。
上述施工期采取的各项保护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及社会环境的措施均为目前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常用的成熟技术措施,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效果良好。上述措施的实施能够有效减轻工程施工期的各项环境影响。
2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 环境空气减缓措施
(1) 在道路两侧植树、种草。工程沿线的边坡整治工程中也应加强绿化。
(2) 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3) 定期进行洒水和路面清扫。
2)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 加强绿化及维护,设置一定宽度绿化带,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
(2) 加强交通管理,综合降低道路交通噪声污染。
(3) 设置限速标志,全路段道路实行30km/h限速,严禁超速行驶。
3) 水污染防治措施
(1) 严禁各种无措施的泄漏、散装车辆及超载的车辆上路行驶,车辆装载有石灰、水泥、土方等易起尘的散料,必须加蓬覆盖后,才能上路行驶,防止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体污染。
(2) 定期检查、维护沿线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和排水工程设施,对堵塞的排水系统应及时疏通、对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及时修复。
(3) 带泥运输车辆应进行冲洗后上路,避免泥沙沿路洒落,经雨水冲刷进入地表水污染水体。
4) 生态保护措施
(1) 按绿化美化设计要求,完成绿化美化工作,达到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降低交通噪声和美化环境等目的。
(2) 定期进行绿化养护。
(3) 加强沿线植被管理,及时进行绿化植物的补种、修剪和维护,定期喷洒农药,减少病虫害,保证区域绿化植被的景观效果。
5) 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1) 在施工结束、运行之前,完成各类通道的建设以及安全警示标志、智能交通信号灯、人行过道斑马线的设置。
(2) 在公路运行期间应加强对各种设施的维护,对破损路面及时进行维修,保证其正常通行。
(3) 道路维修清除的废渣等固体废弃物要及时清运,送指定地点填埋处理。
6) 风险事故防治措施
(1) 加强对公路沿线居住区内人群的宣传教育,掌握主要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常用的急救措施。
(2) 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并办理有关运输危险品准运证,运输危险品车辆应有明显标志。
(3) 落实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通过的保证措施,如增加警力,便于事故发现和处理,防止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超速、违章回车等。运输危险品须持运输许可证、驾驶员执照及保安员证书。
(4) 运营期的地表径流排水通过涵洞最终排入嘉陵江,为防止车辆事故对水体造成危害或污染,应在工程全线设置车辆限速标志。
(5) 公路管理部门应做好公路的管理、维护与维修,路面有缺损、颠簸不平、大坑凹和设施损坏时,应及时维修,确保道路质量。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体现在从管理角度加强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实施。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通海三支路、通海十四支路、通海十五支路、通海十八支路道路工程作为金海与金通大道连接道工程(一期)工程的建设可以改善北部新区大竹林—礼嘉片区内部及周边区域的交通联系,以及完善规划区交通条件,加快交通网络的形成。尽管工程建设期和营运期将会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以及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工程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通海三支路、通海十四支路、通海十五支路、通海十八支路道路工程作为金海与金通大道连接道工程(一期)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必要时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必要时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可直接与本项目的环评单位联系。
环评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4号
联系电话:023-63546132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赛迪路1号   邮政编码:401122
查阅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至2013年4月1日止。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通海三支路、通海十四支路、通海十五支路、通海十八支路道路工程作为金海与金通大道连接道工程(一期)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要求等。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的反馈意见发送邮件至zhibin.lei@cisdi.com或致电023-63546132(环评单位)。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3年5月23日~2013年6月7日。

发表于 2013-8-3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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