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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的规定,现将漳浦县文昌东路(石斋北路至绥城东路至旗山北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漳浦县文昌东路(石斋北路至绥城东路至旗山北路)道路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概要:漳浦县文昌东路(石斋北路至绥城东路至旗山北路)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漳浦县绥安镇迎宾大道南侧、鹿溪北岸以北、铁炉溪西侧。本道路西起石斋北路,起点桩号K0+960,途经在建长德商贸物流城南侧至东面终点与旗山北路相交,实施终点K1+330,终点桩号K1+361.306,路线呈东西走向。 本项目建成后将做为长德商贸物流城和漳浦汽车总站以及周边地块的重要通道。项目的建设与同期建设的石斋北路、旗山北路形成一个更完善的有机整体,充分发挥路网连通作用。项目道路全长为370m;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24m,交叉口红线宽度35m;整个工程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管线、通信管道等工程;估算总投资1018.36万元;该工程建设期4个月(2015年1月正式动工,至2015年4月底竣工)。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130号)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91号立基大厦B座1709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51-65776365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评价工作阶段和报告书编写阶段。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评价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书编写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工程概况及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包括施工扬尘、噪声、污水、固体废弃物等)、营运期环境影响与环保要求(包括营运期污染源分析、营运期环保要求)、规划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项目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评价结论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及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①目前本项目建设地及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及存在主要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为可接受;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公众意见内容。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29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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