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sk1984190 于 2015-1-28 09:54 编辑
1.建设项目名称 镇赉县河湖泡塘连通水源综合利用工程 2、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该工程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 ①拦蓄水工程:利用二龙涛河原有堤防11km,新建泡塘围堤32.56km,水闸3座,农道桥1座; ②引水工程:泡塘连通疏浚河(渠)11.9km,并对引水渠桩号9+880m-桩号11+917段进行膜袋护坡; ③泄水工程:新建节制闸3座。 ④灌溉工程:新建输水渠道9条,总长35.7km,新建进水闸9座,由于个别烟田地势较高故在后不台、六家子、盛家围子新建小型提水泵站3处。 3.环境影响评价(1)地表水环境 从年引水流量看,本工程对下游水文情势的影响不大。 本项目用水为五家子灌区退水,由于吉林省地区施用农药、化肥种类基本相同,因此采用有资料地区的类比法进行分析。据调查,水质中各污染物均可满足一级排放标准,但COD、高锰酸盐指数、BOD5和总磷、总氮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分别超标1.07倍、2.05倍、1.53倍、1.35倍、1.05倍。本项目引水主要用于农业灌溉,根据前郭灌区类比调查数据,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指标要求。 (2)地下水环境 项目区的开发建设,灌排水渠系形成并得以配套完善,一方面将使大量的灌溉水入渗补给地下水,另一方面排水设施不断排泄地下水,循环速度加快使地下水循环条件和地下水水质转好,同时也改善了阶地和漫岗地段的地下水环境,使干旱得到缓解,风沙得以固定,作物和植被的生长环境向良性化发展。项目区建设对涝区农牧业环境的改善作用尤其显著,另一方面项目区开发使更多的地表水通过渠首进入项目区,并将引起水田灌区及周边接壤地段地下水位的抬升。 (3)土壤环境 本项目实施后,通过全面实施泡塘蓄水,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将大大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将大幅度提高。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后,对项目区发展生态农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实施土壤改良改造,利用秸秆还田措施培植地力,增加灌溉面积。改善了耕作生产条件,增加了地表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生态系统由草甸改变为水田,改变原有土壤的成土过程,土壤属性开始逐渐演变,逐渐演变成水稻土,成为高产土壤。在采取健全灌排体系、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型农药及现有施肥、施药水平的情况下,项目区内土壤不会产生次生盐渍化、沼泽化、贫瘠化或土壤重金属累积。 (4)生态环境 莫莫格湿地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于二龙涛河是季节性河流,年际分配不均,导致湿地近年严重萎缩,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河湖泡塘连通水源工程的开发可以反补莫莫格湿地生态用水需求。 莫莫格湿地是东方白鹳秋季迁徙的重要停歇地,也是世界东方白鹳秋季南迁的唯一集群地,秋季集群数量一般稳定在500-800只。同时也是白鹤春季迁徙的停歇地,白鹤主要的迁徙途经地是在嫩江、来自俄罗斯的白鹤进入我国东北地区后,沿嫩江而下,途经黑龙江省扎龙、林甸、吉林莫莫格、向海,沿辽河迁飞到辽宁等地。其它濒危的鸟类也有很多种在此区栖息。本项目的建设可有效保障湿地的结构和生态功能,使其逐渐恢复良性循环状态,对于保护珍稀濒危鸟类的重要栖息地,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5)社会环境 1)占地对土地资源利用影响分析结论 永久占地将改变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将不可避免地破坏被占土地的地表植被和生态环境,造成土地资源的永久损失。 2)临时占地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临时占地会破坏原有地表植被,改变原有地貌特征,对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从整个项目直接影响区来看,工程施工临时占用的土地所占比例较小,只会在短期内产生影响,虽然施工过程中将破坏原有地表植被,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但施工结束后,可通过及时拆除临时占地上的设施,采取相应的措施恢复原有地表植被。 3)对区域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实施后,通过全面实施泡塘蓄水,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将大大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将大幅度提高。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后,对项目区发展生态农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实施土壤改良改造,利用秸秆还田措施培植地力,同时可解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直接增加农民收入。 (6)声环境 机械噪声对施工人员及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为流动噪声源,将对所经过的居民点产生一定不利影响,需要采取措施减轻对施工人员及附近居民声环境的影响。 (7)对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对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退水影响、施工期的粉尘、车辆的尾气、噪声、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等,本项目均采取了有效措施,且随着施工的结束,对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的影响也就随着消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野生动物觅食以及栖息地的影响,本项目建设可有效保障湿地的结构和生态功能,使其逐渐恢复良性循环状态,对于保护珍稀濒危鸟类的重要栖息地,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8)综合结论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公众认同,本项目及项目土料场、弃土场及临时施工场地选址合理。只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要求来进行建设和管理,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从而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那么从环境角度看本工程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4.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范围 (1) 对该项目建设内容的问题; (2) 最关心项目建设地点的环境污染问题; (3) 对本项目最关心的污染问题是什么; (4) 对环境影响报告的建议; (5) 对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6) 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如何。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提出自己的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7.公众参与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987号东煤公司后楼401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431-8595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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