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综合用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我单位计划在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凤凰路东侧投资6000万元用于新建综合用房,项目环境影响工作已委托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按照环发2006 [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一次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丹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综合用房项目 建设地点: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凤凰路东侧 概
要:总投资估算6000万元,总用地面积13.4亩,总建筑面积1721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与检测等公共卫生服务。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丹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王跃进;
联系电话:0511-86560300 (三)承担及协助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67号 联系人:张德富 电话:025-83217898 传真:025-83215178 地址:南京市龙潭东路27号(5S) 邮编:210016 协助单位:丹阳市龙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苏 电话: 0511-86502117 传真: 0511-86502117 地址: 南环路88号金阳大厦二楼 邮编:2123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规划建设、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详细规划、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项目建设可行性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建成后污染物种类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降到最小。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联系方式见上)、电子邮件(381274099@qq.com)、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二、三条。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丹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0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