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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汪清县追加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以便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汪清县追加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工程简介 汪清县追加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汪清县汪清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滨河南街、新民东街、大川东街及大川西街4条道路铺装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新建道路3709米、车行道铺装面积42658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41962平方米,设置183盏路灯和1483棵行道树,敷设污水管线3709米,雨水管线3709米,总投资3584万元,预计2016年12月全部竣工。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汪清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生 联系电话:13894348088 四、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618号 联系人:曹小育 联系方式:0431-85611494 Email:dbyyjshp@163.com 五、主要环境影响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期间,土方挖掘和堆土可能产生大量扬尘,影响局部环境。可通过采取洒水、遮盖,禁止大风天气施工,并合理确定施工场所等措施,使粉尘影响和污染程度明显减轻,并且其影响是短暂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同时建议在运输车辆采用密封车辆或覆盖苫布,经过居民住宅时减速慢行,以降低对该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在施工期间,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就近排入未施工的污水管网,可避免对周围地下水、地表水造成不良的影响。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及汽车运输噪声,其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施工区域内。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人、物、材料等,并有专人指挥施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工,尽量缩短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应废弃已严重破损的设备,应该做到定期保养、维护,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持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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