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odchenlei666 于 2015-10-23 14:29 编辑
韶山市城乡供水引调引水管道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韶山市城乡供水引调引水管道工程项目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韶山市城乡供水引调引水管道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取水工程(洋潭水库左岸,泵房建筑面积720m2,取水量2875m3/h)、高位水池(湘乡市潭市镇新铺子,泵房下游4.8km处,容积2000m3)及43.0km引水管道(2根DN900,采用钢管和球墨铸铁管)。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湘乡市虞唐镇、潭市镇、泉塘镇、育塅乡、龙洞镇和韶山市韶山乡。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韶山市水务局 单位地址:韶山市韶山南路 联 系 人:曹杰 联系电话:13055146736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工 电话及传真:0731-89904786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8号定王大厦2422室 (四)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 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 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 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4) 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 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6) 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 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分析; (2)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该建设项目情况了解程度; (2) 您认为该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3) 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4) 对本项目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5) 您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2015年10月23日-11月05日)提出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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