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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高科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株洲市天元区汽车博览园汽贸区建设株洲汽车博览园综合展厅二级子项目(汽车交易会展中心、汽车文化广场及汽车博物馆)。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株洲高科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25424.61万元在株洲市天元区汽车博览园汽贸区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汽车交易会展中心、汽车博物馆及汽车广场以及其他的公建、辅助设施。其中汽车交易会展中心总建筑面积为23640㎡,建筑占地面积为12478㎡,建筑结合地形总共3层,负一层包括办公、VIP入口门厅及展品仓库(临时展览);一层为汽车商贸市场包含相应的辅助及办公空间;二层为少柱大空间的综合展厅(可承接各类型的大型会展)。汽车博物馆(两栋)总建筑面积为24294 ㎡,建筑占地面积为5776 ㎡。博物馆根据设计被汽车广场分为南北两栋(A栋、B栋),负一层内部链接停车场,一、二层均为博物馆展示厅。项目建成后出租给第三方用于汽车的展示及销售。 本项目从前期准备、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等验收交付完成需要两年(2015年1月-2016年12月),其中2015年1月-5月为前期筹备工作,施工期为19个月。 本项目建成后,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公司的环保工作从严要求,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 株洲高科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总 联系方式:13607423695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31-28210923 传真:0731-28210923 电子信箱:541981693@qq.co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施工期有扬尘、噪声等产生,如不采取措施对周围局部空气和声环境将带来一定的影响;项目在运营期有废水等产生,如不采取措施将对项目区域水体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对于“三废”处理采用以下措施: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扬尘、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采取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等措施防尘,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低噪声机械设备、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等措施降噪。建成后,主要有废水产生,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株洲市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相应措施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厂界外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水经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能达到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经环卫部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产生的污染物不会降低环境区规划要求。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或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根据情况提供解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25日 株洲高科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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