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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本(大连)木业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16.8
目 录 六、公众参与方式与时间. 7
一、建设项目概况1、建设项目地点 增本(大连)木业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街道东北山村,畅达路沿线东侧,增本(大连)木业有限公司厂区现有锅炉房内。增本(大连)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厂界东北侧约25米是东北山村的社区服务中心大院,东侧与居民住宅最近距离约10米,南侧与居民住宅最近距离约12米,西侧隔畅达路对面是蔬菜大棚,与西南侧的居民住宅最近距离为55米,北侧与一座磨坊相距约38米。 2、项目背景 增本(大连)木业有限公司为日本独资企业,成立于1995年7月,所在地为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镇东北山村,厂区占地面积27000m2,建筑面积8000m2,主要从事日式家具生产。目前增本木业公司年产各种日式家具12000套。主要工序有封边、机加工、研磨、喷漆等。增本木业公司所处区域无集中供热设施,目前,厂区内生产车间及办公楼冬季取暖由企业自设的一台4t/h燃煤热水锅炉提供。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年底前,结合城市发展,逐步取缔热电联产范围内具备条件的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取缔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17年,城市所有建成区、重点区域国家级开发区实现“无煤化”。禁燃区内除满足国家排放标准的国家电厂及满足环保要求的部分大型集中供热热源外,禁止燃烧原煤、蜂窝煤、木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全部限期改用天然气、电、生物质颗粒等清洁能源或关停”。 为响应政策号召,增本(大连)木业有限公司决定对现有锅炉房进行改造,拆除原锅炉房内一台4t/h燃煤热水锅炉提供,替换为一台4t/h燃生物质热水锅炉。 3、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 项目名称:增本(大连)木业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增本(大连)木业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0万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位于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街道东北山村,增本(大连)木业有限公司厂区现有锅炉房内 本项目设备明细见表1。 表1 本项目设备明细表 4、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本项目的建设属于鼓励类中“五、新能源—5、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增本(大连)木业有限公司厂区现有锅炉房内,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旅顺口国用(99)第12040号),坐落于旅顺口区龙头镇东北山村,地号为2/4/12-40,土地使用权人为增本(大连)木业有限公司,用地类型(用途)为其他,使用权面积为27000m2。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 (3)环保政策符合性 根据2016年5月14日大连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大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明确大连市生物质锅炉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大环发[2016]118号)文件:“三、目前按照市政府要求实施改造的燃煤锅炉,取得燃煤锅炉建设许可的,可改建为生物质锅炉;未取得燃煤锅炉建设许可的,原则上不得新建生物质锅炉。” 增本(大连)木业有限公司原有燃煤锅炉已于2006年10月15日取得大连市旅顺口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于2006年12月31日取得连市旅顺口区环境保护局验收意见。因此本项目符合环保政策规定。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略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确定评价范围为以建设位置为中心,边长为5×5km的方形区域。 (2)地表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的有关规定,对地表水评价等级的划分是依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污水的排放量及受纳水体的实际环境功能特征而划分的。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大连旅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不直接排入自然水体,因此本项目的水环境影响仅进行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简要说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排水去向及污水的防治措施等。 (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属II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因此,确定评价等级为三级。 (4)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厂区边界外1米范围内。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达标分析 参照《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生物质工业锅炉产污系数,计算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生物质锅炉各项指标见表2。
表2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指标一览表 | 设备名称 | | | | | | | | | | 生物质颗粒 年用量 360t/a 含硫量 (0.09%) | | 布袋除尘器 除尘效率大于95%,烟囱高度25m 风机风量12000m3/h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3。 表3 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表 3、主要环境影响及其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将原燃煤锅炉拆除,新建燃生物质颗粒锅炉。改造后,燃生物质锅炉的除尘效率能达到95%以上。 本项目建成后,最终排放的锅炉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47.01mg/m3、38.26mg/m3、25.69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燃料堆场采取封闭措施,并配合洒水等措施抑制燃料堆场产生的粉尘。 (2)水环境 锅炉房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包括锅炉排污水、除尘脱硫装置排污水及全自动软化水系统反洗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锅炉废水全部用于冲渣,其中一部分水会被蒸发,剩余全部随灰渣带走,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从业人员,无需增加生活用水。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管网。
(3)声环境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设置单独基础,并加设减振垫,以防治振动产生噪音;水泵设独立水泵房隔声治理;同时利用锅炉房进行隔声。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强度大幅降低,各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得以有效控制,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治理和锅炉房隔声、距离衰减后,根据噪声预测数据,四周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噪声治理的措施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 本项目锅炉灰渣于渣场暂存,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暂存。燃料灰渣全部进行清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垃圾清运车运至市政指定垃圾处理场。 (5)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厂区内全部进行了硬覆盖,无绿化植被。厂区内没有国家及省市级重点保护的濒危、稀有动植物及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4、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环境管理制度 本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技术及管理人员,监理严格的运行管理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实施、落实环境监测制度,建立废物统计、污染防治和污染源监测档案,并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监督。 (2)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建成后,增本(大连)木业有限公司应对生物质锅炉运行期间产生的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进行监测和控制。监测可委托旅顺口区环境监测站进行,建设单位须将监测费纳入年度计划中,根据锅炉房的污染源情况,主要监测项目见表。 表4 主要监测项目 建设单位设立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的环境管理,确保环保制度的贯彻执行,治理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此外,锅炉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综合各专题的分析评价结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并且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能够结束区域污水排放混乱的局面,可改善区域环境,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认为增本(大连)木业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增本(大连)木业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街道东北山村 邮编:116000 联系人:孙科长 电话:0411-86281725 评价单位: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邓尉路9号1幢1802室 邮编:215009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2-68026618 六、公众参与方式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2016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