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大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肇庆市中大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接受并完成 了肇庆市中大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本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中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肇庆市中大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项目概要:肇庆市中大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江工业园,是一个专业从事粘胶剂和稀释剂生产的企业。现为迎合市场的需求,本项目拟增资400万元在原厂区扩建生产水性粘胶剂1000t/a、油性油墨1200t/a和水性油墨800t/a。本扩建项目不增设厂房等建筑物,占地面积9680m2,总建筑面积2475m2。 二、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及污染治理措施 由于本扩建项目不增设厂房等建筑物,因此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 本项目的主要污水有冷却废水、车间地面清洗水、清洗罐釜废水及员工日常办公污水。项目产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罐釜废水可回用于相应的下一批次产生生产过程中,不向外排放,车间地面清洗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也不对外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办公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SS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粉尘、柴油发电机尾气及食堂油烟等,建设单位拟在易产尘及废气的环节安装集气罩,尾气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烟囱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距地面高度15m。备用柴油发电机应采用0#轻柴油(含硫率0.2%以下)为燃料,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尾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GB20891-2007)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食堂油烟拟采用等离子油烟净化器或其他高效的油烟处理系统进行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旧活性炭、废渣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废旧活性炭及废渣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进行安全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主要是生产过程中泵、压缩机、搅拌机、反应釜等,为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本项目拟对风机、泵等尽量采取集中布置,并采用设备进出口安装消声器、设备上安装隔声罩进行消声降噪,并对风机房进行吸声隔声处理,将有效降低了噪声的危害。 三、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对繁荣经济,地区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建设单位如能按本报告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确保项目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确保环保资金落实,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期限及其他
公众若希望进一步查阅环评报告的内容,请直接与建设单位或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系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写信、发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我们联系。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肇庆市中大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江工业园 联系人:张克彬 联系电话:0758-3356848,传真:0757-86700398 E-mail: zqzd888@126.com 六、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34号) 联系方式: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邮编:510115 联系人:雷小姐 联系电话:020-83363613,传真:020-83377209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