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afans.com_环评爱好者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
发布环保竣工验收公示|发布环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费用在线计算|收费标准
环评师招聘与应聘| 行业信息|预评审会
2024年环评工程师备考全程指导|报名时间汇总
2024年环评师考试交流|资料下载
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培训!
低价环评考试用书教材|环评图书免运费
考前培训|继续教育
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应急预案公示
楼主: 风影
收起左侧

[交流] 关于TJ36-79替代后,部分特征污染物标准的参考问题及解决方法建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8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传一下好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9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应该可以沿用。。。而且报告中这么写专家也没有提出异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9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风影


   个人理解 GBZ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发布对大气导则的使用应无影响,因为大气导则对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的引用是注明日期的,即是说新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替代了(TJ36-79),导则在引用标准中的条款时也不会承认新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0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需要规定一下 要不执行标准不好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0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8#、9#观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08版导则规定执行,该导则还没有被修订、替代、取消、废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3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必要为这个问题去动脑筋,GBZ1-2010只是职业卫生标准,不是环境质量标准,原TJ36-79居住区最高浓度限值应该还可以用,要不然,那里面有的因子与空气质量标准一样,那不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也要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3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迷茫,到底可以还是不可以,为什么没有回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3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 风影


    "  各有各的观点
    开会的时候,有标准所的所长也去了。
    针对你提的这个问题,他的说过一句话,现在的排放的污染物,应该不下一万种。我们是不是一次性要把这些标准都给限定了?
    同时他也说过制定标准需要考虑的一个深层次的问题:你既然制定标准了,那就相当于允许排放这些污染物了,但是,这些人造污染物,究竟是不是大自然环境中应该有的?  制定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你既然制定标准了,那就相当于允许排放这些污染物了,、????这句话感觉很不严谨,制定标准了,那就相当于允许排放?如果不制定标准的结果呢,不制定肯定更让企业觉得有理由排放了,而且排放多少也没个标准,排放量大了,也没法律标准卡他们。其不是更乱。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收起 理由
iceliubin + 5 标准的制定更是对污染的控制,不是允许,我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7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7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这标准很是值得学习,看到前面各位前辈的分析,小辈受益匪浅,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8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收获,谢谢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0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风影


    "  各有各的观点
    开会的时候,有标准所的所长也去了。
    针对你提的这个问题 ...
阿桑阿果 发表于 2010-12-13 16:22



    更多的,我觉得还是要先拿出个框框来限定下,别前怕后怕的,毕竟都是在摸索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0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需要考试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0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点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

联系我们|业务合作|手机版|Archiver|环评爱好者 ( 鄂ICP备06016596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293号

关注官方公众号

GMT+8, 2024-5-3 21:53 , Processed in 0.081074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